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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兰炭集团承债式转让 - 东方财富网

*ST海龙:兰炭集团承债式转让

www.eastmoney.com   2006-06-13 08:34   陈健健   中国证券报



  注:为提高实战参考价值,以上图片由动态行情实时生成,便于投资者实时观测该股的最新表现情况。

    受让方辽宁方大将履行归还占用*ST海龙资金的义务   
   
  *ST海龙(600516)今日公告,6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转让意向书》。炭素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58%的股权等总价款约55780万元的产权以承债方式转让给方大集团,后者将承继炭素集团占用的*ST海龙的资金及其他负债。 

  双方在意向书中约定,此次转让完成后,方大集团将履行归还占用公司资金的义务,并于今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公司股改。 

  今年3月30日,炭素集团与方大集团在辽宁沈阳签署了双方合资、合作框架协议。在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炭素集团与方大集团经过多轮协商和洽谈,达成了由方大集团受让炭素集团持有的*ST海龙58%的股权和部分资产及相应债务的产权转让意向,转让工作正在履行相应程序。有关资产除了58%的股权以外,还包括现由*ST海龙租赁使用的935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直接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部分辅业资产。 

  公告称,由于上述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为了促进*ST海龙生产经营,提高绩效,拟在产权转让期间将*ST海龙的生产经营工作委托方大集团经营。双方已拟定了《委托经营合同》。 

  *ST海龙2005年报显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炭素集团占用资金45325万元(不包括占用*ST海龙的子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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